就是说,当职工因为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从而拿到了一次性的补偿收入,这里面包含了用人单位给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
要是这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3 倍数额之内,那这部分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可要是超过了 3 倍数额,超出的部分就不会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而是单独去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应纳税额等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3 倍)除以工龄,再减去费用扣除标准]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工龄,指的就是工作年限,而费用扣除标准是 5000 元每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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