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劳动者觉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出的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不太对,那在 15 天之内,既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那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去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向它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要是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把案子交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压根就没作出处理决定,而是劳动者直接跑去法院起诉的话,一般就按照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来,也就是三年。
这里要提醒大家,不同的情况,诉讼时效可能会不一样,具体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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