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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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