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倘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的情形,像员工在试用期未被证明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等情况,却将员工辞退,那就属于无理由辞退。
比如说,有一位员工一直都在正常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任何过错行为,可单位仅仅因为自身经营策略的调整,不再需要该岗位等并非法定的理由,就把这位员工给辞退了,这就是典型的无理由辞退。
被无理由辞退的员工,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而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