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法定的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一旦单位出现欠缴社保的情况,这无疑是单位的违法行为。
劳动者依法享有各项权益,在没有法定事由的前提下,是不能被随意辞退的。
倘若单位以欠缴社保为借口将员工辞退,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其督促单位补缴所欠社保。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而经济补偿则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员工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能让单位的欠缴社保行为成为辞退自己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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