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哺乳期确实享有诸多权益。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她们在这一时期能拥有一定的哺乳时间等福利。
哺乳假的设立,正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特殊的生理需求。
当婴儿未满一周岁,用人单位需在每天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
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就可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不仅如此,在一些地区或企业,出于人性化管理或特殊情况考量,可能会允许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申请额外的哺乳假。
但这往往涉及与用人单位的协商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
这既体现了法律对女职工的关怀,也需要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共同理解与配合,以更好地保障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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