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到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要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每月给劳动者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的一种惩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若用工满一年都没签书面合同,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到满一年前一日支付两倍工资,且满一年当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要马上补订书面合同。这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长期未签合同权益的保护。
(3)二倍工资里加付的一倍工资超出正常劳动报酬,受仲裁时效限制。即劳动者主张这部分权益有时间要求,超过期限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关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在权益受损时尽早主张二倍工资。不同案情时效起算点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