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明确员工能否从事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倘若员工既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那单位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如此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单位必须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其依据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是工作年限满 6 个月但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若不满 6 个月,就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并且,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等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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