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单位扣工资的这种行为存在不合法的可能性。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当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之时,倘若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若已过试用期,则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只要劳动者正常履行了通知义务后离职,就不应被无故克扣工资。
然而,要是因为劳动者突然离职而给单位带来了损失,那么单位是有权利要求其进行赔偿的。
但单位必须要能够证明损失确实存在,并且该损失与劳动者的离职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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