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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综合所得的计税方式。
其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月度收入减去 5000 元,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无论是正常工资还是加班费,都遵循相同的税率表。
不会出现加班费扣税比正常工资税高的现象,二者都是依据整体应纳税所得额所处的级距,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因工资构成的不同而导致税负差异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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