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年休假与一般情况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年休假是职工依法应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可根据自身状况并结合单位安排来确定休假时间。
在疫情期间,倘若单位因生产、工作特性确实需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是可以跨 1 个年度进行的。
然而,当职工在疫情期间被政府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者企业停工停产导致职工无法正常提供劳动时,这并不一定就被视为年休假。
对于这种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需综合企业与员工的协商结果、当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处理,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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