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双倍工资是惩罚性赔偿,并非劳动报酬,不适用劳动报酬特殊时效。各月双倍工资差额时效分别计算,劳动者主张权利时,超过一年时效的部分不被支持。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为十一个月,即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3.劳动者应及时主张自身权利,防止因时效经过而丧失胜诉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劳动者入职后应关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可主动提醒。
2.一旦发现未签订合同且自身权益可能受损,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在一年内提起仲裁。
3.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双倍工资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