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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婚生子女入户的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02-19 22:46:44 浏览:1491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现在我国的北京本身对于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就已经非常的严格了,但是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当然非婚生子女的这种现象也不会绝对的就不存在的。但也正是因为考虑到北京对于人口登记的近乎于严苛的限制,北京非婚生子女入户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实际上只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交了社会抚养费以后孩子也能正常的落户的。

北京非婚生子女入户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的北京本身对于流动人口的登记和管理就已经非常的严格了,但是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当然非婚生子女的这种现象也不会绝对的就不存在的。但也正是因为考虑到北京对于人口登记的近乎于严苛的限制,北京非婚生子女入户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实际上只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是北京户口,交了社会抚养费以后孩子也能正常的落户的。

一、北京非婚生子女入户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而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要交哪些材料?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在北京给非婚生子女入户必须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而且是经过当地派出所所长的审批的。但是有些在北京给非婚生子女办理过入户的小伙伴们都知道,非婚生子女办理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繁琐的,就在亲子鉴定的这一块也得耽误很多的时间和不必要的精力,所以,还是最好不要发生非婚生子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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