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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间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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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087人看过
导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

工伤认定时间条件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要是超过了规定时间在提出认定申请,则此时认定部门就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那通常工伤认定时间条件是怎么要求的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

二、工伤认定时间条件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3、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或者本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注意到的地方。因为要是超过了认定时间再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此时就会不予受理,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讲也是很不利的,但并不代表此时就无法对事故作出处理了,只不过实际处理的方式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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