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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低保条件是什么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4-02-21 01:28:25 浏览:703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四川省农村低保条件是什么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申请条件

残疾朋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低保。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二、认定标准

首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已经建立。

其次,农村低保目前在河南是有比例限制,现在要求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在农村人口的3%以上。

第三,四川大部分地方农村低保是由当地乡镇民政部门定期进行人员调整。

第四,四川今年马上要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复核认定,也就是说要提标、扩面,扩面幅度在不低于农村人口的4.2%以上。

结合你的情况,主要是看你们家与同村其它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间生活水平的比较,如果你们比他们生活水平更低,更差,可以提出申请并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如果高出他们生活水平,就不能被批准。另,是不是符合低保条件,按现有的政策,不看你因困难支出多少,主要看收入是不是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如果没有明确的收入,这个政策也不好执行,但以你家的情况,你出去打工的收入加上家里的收入如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民政部门也有理由不给你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在四川农村,如果想要申请低保,首先必须是当地农村的常住居民,这也是四川省农村低保条件的最为基础的部分。其次还需要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标准,而且可以说并不是只要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就一定可以申请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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