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时间:2024-03-04 00:40:31 浏览:49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交纳。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一、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交纳。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二)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对于土地使用税,是从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交纳的。受让方可以依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按年计算或者按季计算等期限交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由当地的政府确定。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住房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