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百科>百科 >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的是常见的形式,那么究竟什么是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流程规定有哪些,土地入股税收缴纳的有关规定有哪些,以及土地入股融资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更多内容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12 12057人阅读
1

土地入股税收缴纳

土地所有人,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过得使用权之后,可以格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土地,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有时会选择将其进行出售、租赁,或者是投资,无论是从事何种经济行为,都是需要缴纳数额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入股税收如何缴纳?

土地入股税收如何缴纳:

土地使用权投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承受方缴纳。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因此,公司发生该项行为时应将该土地的公允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即(800-400)=400】并入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查看全文 >>

土地入股相关百科

  •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

    所谓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2023.09.19 54667人阅读
  •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的是常见的形式,那么究竟什么是土地入股,土地入股流程规定有哪些,土地入股税收缴纳的有关规定有哪些,以及土地入股融资规定具体内容是怎…

    2023.09.12 11097人阅读
  • 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

    公司在市场上融资的时候,为了保证到期能够按时的还款,就需要缴纳融资保证金,可是很多人不知道融资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融资保证金比例怎么…

    2023.09.10 31299人阅读

土地入股相关咨询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 3、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这里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对国有公司、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其他国有财产,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这里的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这里的低价出售,是指将上述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合资、合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了资产评估、但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低估实物资产;有的国有资产未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而是按帐面原值折股;有的对国有公司、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等无形资产未计入国家股;有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属于国有公司、企业的土地、厂房低价卖给小集体或私营业主,从中收取回扣等。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在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结果时,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能使其承担行政责任。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因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而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无法挽回,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至于损失重大的认定标准,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权威性解释。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你好请问土地不确权会产生哪些影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土地不确权的,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无法对土地进行转让、使用或者出租。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变造股票债券罪由哪些构成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 1)公司名称; ( 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找个律师多少钱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一审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一审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一审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6000元-60000元之间;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12倍收取。

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指不记入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账目,以逃避国家金融监管,至于是否记入法定账目以外设立的账目不影响该罪成立。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是指将没有入账的资金挪借给其他单位,或者将没有入账的资金作为贷款发放其他单位或个人。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