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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如何入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3-04 21:12:53 浏览:432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由申请人持以上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街镇一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5、被收养人已办理入户的需提供户口簿。
收养小孩如何入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夫妻,到达一定条件之后,是可以到相关福利院收养孩子的,但是在收养孩子回家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的入户问题,下面大家就跟律图网站的小编一起来看看收养小孩如何入户吧。

一、受理范围:

1、收养人在1999年4月1日后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2、抱养人在1992年4月1日前,私下抱养并经区民政部门于1998年5月前登记核实的未满14周岁的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3、抱养人有子女而不符合收养条件,在1992年4月1日后至1997年6月25日前又私下抱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4、抱养人有子女而不符合收养条件,在1997年6月25日后至1999年4月1日前,又私下抱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二、所需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或公证处出具的《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凭《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后凭《收养证》);

3、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街镇一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5、被收养人已办理入户的需提供户口簿;

6、属送养的,还需出具送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明、计生证明;

7、收养人不符合收养条件,于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前又私下抱养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处罚单据。

三、办理程序:

1、被收养人已入户广州市内福利院集体户的,由申请人持以上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市内移居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迁出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市内迁移通知书》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被收养人已入户广州市外福利院集体户的,由申请人持以上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被收养人未入常住户口的,由申请人持以上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迁入地派出所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以上就是由律图网站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收养小孩如何入户的相关内容,希望律图网站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律图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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