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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时间:2024-02-20 17:04:53 浏览:1817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我国对于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计发的?在什么情况下还会增加生育津贴?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以及其相关方面的资料吧!

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通过以上与律图小编一起阅读了有关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方面的资料,相信对于职工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以及女职工在什么情况下还可以增加生育津贴这方面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都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律图,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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