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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分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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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0236人看过
导读: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分几种情况?

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有几种情况?归公还是归私?这是大家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并且非常关心的问题,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答案。为了解答您的疑惑,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图小编在这里为您提供解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文章。

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

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小区车位在规划设计中占用的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直接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其归属小区业主共有;

其次,如果小区车位并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时的约定来确定。即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买卖、赠与、出租车位的合同,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车位归属的条款。

最后,如在购买合同中未约定车位归属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考虑两个重要因素来确定:一是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二是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如是,则可以认定双方约定车位归业主共有。如不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判例,开发商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区车位建筑面积不属于公摊面积范围或车位的建造成本未被计入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否则,法院将认定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小区内车位究竟归谁?有几种情况?归公还是归私?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由于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在生活中遇到具体的问题时,建议您向律图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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