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

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059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

一、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类似于重婚犯罪,刑法规定了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标准。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

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

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以上就是针对“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的相关知识了。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刑法规定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个标准。

代替考试的行为是不考虑成绩的优劣的。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律图网进行咨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认定构成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犯罪形态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