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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仲裁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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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843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经济仲裁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由谁提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劳动经济仲裁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由谁提出?

一、劳动经济仲裁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由谁提出?

当事人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延期审理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延期仲裁的证明材料、当事人身份证明等。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是怎样的?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不管是劳动纠纷还是经济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可以采取提出仲裁请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仲裁机构在受理请求之后,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开庭审理的时间,然后会将开庭的时间告知案件相关当事人,原告或者是被告在收到此通知时,若是队开庭时间有异议的,那么可以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劳动经济仲裁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由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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