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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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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382人看过
导读: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财产保全的程序:

A、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B、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

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

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

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

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

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

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

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C、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D、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E、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

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F、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啊,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债权人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财产保全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费用通常由申请人来预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财产保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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