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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3-02 12:22:53 浏览:182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广东梅州市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死亡的农村户籍人员的具体工资水平来确定的。在我国的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
广东梅州市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

1、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赔偿金分配纠纷问题。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规制我国的道路交通的安全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遵循法定的规定,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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