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3295人看过
导读: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同一种类型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相关的事项;居间合同是属于居间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所处理的事情,并收取居间费用;经纪合同而是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一、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吗?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不是属于一种类型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

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民法典》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也是其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源所在。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经纪合同这三种合同存在不同的性质,而签订的条款和内容也完全不同,但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双方在协商好之后才能进行签订,对于签订的内容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这样出来的合同才能更保障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合同纠纷相关

  • 445次阅读
  • 合同类型多样,包括双务与单务、有偿与无偿、诺成与实践、要式与不要式等。区分标准涉及义务分配、对价要求、成立条件、形式需求、目的(保护当事人或第三方权益)、从属关系(如主从合同)、预约性质和标准化格式。
    2024-04-26 1049次阅读
  • 2023.03.11 1737次阅读
  • 2443次阅读
  • 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等15种。学术上,合同还可分为双务与单务、有偿与无偿、诺成与实践、要式与非要式,以及主从合同与本约预约等类别。
    2024-04-13 1497次阅读
  • 2023.03.10 1472次阅读
  • 414次阅读
  • 我国法律规定的15种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
    2024-02-19 1440次阅读
  • 2023.03.12 1432次阅读
  • 350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