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上海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3-04 1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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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新生儿在上海报户口需要提供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还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以及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落户申请、母亲的分娩记录和医院检查,祖父母的户口簿。
一、新生儿在上海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外省市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父亲与祖父母或母亲与外祖父母的关系凭证;
7、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凭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8、婴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国(境)外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对其出生情况的认证或亲子鉴定证明。
二、上海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一)、父母拥有上海市户口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婴儿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2、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批准后,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3、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上海现役军人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户籍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上海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最后,满足迁入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派出所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办理相关的迁移手续,在迁移过程中最好是提前向迁入地派出所查询迁入户口所需的材料,避免后续的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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