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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职业病鉴定机构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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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1774人看过
导读:江宁区职业病鉴定机构需要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起;一般在进行鉴定时就需要提供本人的病历,以及还有职业健康的检查结果,同时还有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等,这都是需要提供了。
江宁区职业病鉴定机构去哪里?

一、江宁区职业病鉴定机构去哪里?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可以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起职业病诊断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急性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实施紧急救治,同时必须及时提请职业病诊断机构会诊或者经救治后转诊到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发现其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转诊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

二、做职业病鉴定需要准备哪里资料?

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提交下列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书面资料;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资料。

三、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业病的鉴定是需要由本人提出,而且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所批准的鉴定机构提出来,只要自己的证明材料齐全,而且也是因工作造成的病情,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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