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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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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3990人看过
导读:主要是规定的具体职务犯罪的类型。需要注意介绍贿赂罪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构成的,只有他有国家的公职身份,或者他是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等单位里面进行工作,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介绍他人进行贿赂这些情况才可能会构成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有何规定?

主要规定了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

2、【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所以职务犯罪他就是某种具有身份的人,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的一些非法活动。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构成职务犯罪的,比如说贪污罪,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将国家的共有财产挪为己用,并且不想归还,他就构成的是贪污罪,如果他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它构成的只能够叫做职务侵占罪。而且单位受贿或者是单位行贿罪,这些都是具备国家公职身份的人,他才可能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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