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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户口学籍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2-29 21:28:52 浏览:1116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辽宁户口学籍的政策规定是: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辽宁户口学籍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辽宁户口学籍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 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籍(含和非直系亲属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三年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籍(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且有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二、沈阳落户政策

沈阳买房可以落户的,但是有条件,一般满足以下条件,都可以把户口落到自己沈阳的房产上。

1、购买(包括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赠与房、继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

2、住宅没有面积和金额限制、非住宅需达到50平或20万。

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允许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沈阳落户政策:

(1)外埠人员在我市国有土地范围内购买成套住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父母在我市落户。

(2)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3万元,或当年(12个月)纳税5万元,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3)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从委托经营、租赁之日起,连续2年年纳税额超过10万元,准予经营人或其直系亲属、企业专业人员中,办理1名未婚人员落户我市。2年后年缴税金每满10万元,在上述人员中增加1人落户。

(4)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10万元以上,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

(5)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我市失业下岗职工30人以上的,准予投资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落户。

(6)外埠人员具有普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在我市就业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我市。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的需要迁移户口的时候,是要注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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