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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中劳动仲裁请求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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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8039人看过
导读: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其中一项就是要写清仲裁请求,当事人主张什么就应当写什么,比如要求支付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仲裁请求要清楚意思准确,然后当事人用事实和理由给自己的请求提供依据。
申请书中劳动仲裁请求怎么写?

一、劳动仲裁请求怎么写?

1、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当事人想主张的事项。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如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某某某县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二、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处理?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拿到申请材料后多久内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综上所述,发生劳动纠纷后,解决处理的方式有几种,仲裁是比较有效的手段。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需要写清楚请求事项,申请人的主张是什么,就写什么即可,比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双倍工资补偿或者补缴社保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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