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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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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0457人看过
导读:(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尾部,依次写明: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3、仲裁申请时间;4、附项。
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很多人在与别人有所争议的但无法解决的时候申请仲裁机构裁决,但是由于内容或格式的问题不利于仲裁申请的进行,大家都知道一般这种正式的文书都会分为三部分,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仲裁申请书如何写?

仲裁申请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含附项)三部分。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1、 仲裁请求。

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

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

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

3、仲裁申请时间;

4、附项。

注:经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二、法律规定

  《仲裁法》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相信大家一定对于仲裁申请书如何写有了相当的了解了,但是大家要注意有些仲裁申请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但是有的不需要,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把握。欢迎到律图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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