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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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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690人看过
导读: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应该首先写清楚。为什么要解除租赁合同,还有就是按照法律当成的规定,从什么时间内具体的解除租赁合同。最后还需要写一下日期,并且通过这样的一种明确的意思表示来进行确定。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一、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的房东____,您于___年 ____月与我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该合同履行期间,您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经我多次催告后,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解除我们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此,我现在依法通知您:

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2日内(最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时前)搬出位于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两份,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如何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不管是承租方还是出租方,都是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内容。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违约责任的话,那么承租方是可以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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