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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突发疾病死亡包工头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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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3375人看过
导读: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的这种状况包工头通常情况下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绝大多数工地上的普通工人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很难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伤的,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工人突发疾病死亡包工头负责任吗

一、工人突发疾病死亡包工头负责任吗?

工人突发疾病死亡的包工头一般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工人和用人单位签的有劳动合同,不需要包工头负责赔偿责任,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人在工地死亡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农民工跟用工单位之间建立的这种关系肯定不是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的,或者按照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处理,总之是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若包工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只能由家属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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