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接到单位的辞退通知之后,要及时保存证据,同时在办理辞退手续时,要单位给出辞退的原因。但是,由于单位对于非法辞退都比较敏感,所以必要条件下劳动者可以通过进行录音、保存双方的聊天记录、寻求人证等方式进行举证。
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一)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二)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四)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五)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