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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还贷款吗

时间:2024-02-21 12:13:00 浏览:552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规定,北京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后,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约定还款日,直接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

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还贷款吗

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还贷款吗

北京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但需确保账户余额大于约定还款额。

1、通知明确,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中,若借款人申请的是组合贷款,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所谓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以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与信用卡约定还款类似,冲还贷的方便之处主要在于,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环节。

2、借款人成功申请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进行冲抵,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冲抵下限为约定还款额,当约定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或为贷款最后一期时,按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之和冲抵。

3、借款人既可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无需再单独申请购房提取业务,也可在贷款发放后在全市各业务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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