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9462人看过
导读: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辞退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年限方面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具体点来说的话,如果工作的时间是一年,那么就按照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发放。
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一、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经营的门店辞退员工的规定是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辞退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年限方面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大多数的劳动者,因为存在着一些被辞退,但是没有办法和用人单位争论的情况。所以在此种状况之下的话,是可以利用相关的人员介入来进行协调,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来仲裁。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关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关系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关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