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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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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169人看过
导读: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采取欺诈或者是隐瞒的方式所迁去的合同,还有就是这样的一种恶意串通第三人损害到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一种合同,他所签订的时候法律效力是不存在的。
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股权争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一般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项目:

1、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口头、书面咨询。

2、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中国(不含港澳台)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 。

3、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范本。

4、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交易合同等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

5、协助建立法律文件归档和合同管理制度。

6、就处理劳资纠纷和外部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理意见。

7、就外部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8、就重大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9、按照顾问单位的要求及安排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培训,提升顾问单位管理层及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每季度1次)。

10、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优惠计收律师费。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上海律师收费标准50%-60%收费但最低收费金额不得低于3000元。(一年免费代理标的不超过3万元的民事案件一件)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是存在着一些具体的法律服务合同的,因为现在服务行业是非常发达的,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是有这样的一种法律服务需求的,因此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能够损害到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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