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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厂加班少还是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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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652人看过
导读:加班多少还是根据工人自己的意愿,但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一般工厂加班少还是多好?

一般工厂加班少还是多好?

1、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如果加班不是员工自愿的,工厂强制安排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紧急生产任务,如不按期完成,就要影响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2、必须与工会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3、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延长工作时间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所以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时间多好还是加班少好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相关意愿来看。但是国家规定,在上班日加班是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是不能超过36个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员工的加班费,那么员工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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