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该地下车库计已......
云南明彰律师事务所
黄艳,云南明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 黄艳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明辨是非,彰显正义”的执业理念,在办理案件中追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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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充分证据,研究法律规定,咨询专家意见,积极参与诉讼,尝试沟通与协商,借助集体力量,寻求社会支持,耐心等待,这些是在处理物业费争议时应当遵循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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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我们遵循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的规定和业主动议,确保公平合理。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社区面积、泊位数量、车辆保有量及运营成本等因素,同时遵循市场现状和法律要求。调整收费需经业主大会批准并报物价部门审核,以保障住户权益。我们致力于维护交通顺畅,确保每位住户平等享有泊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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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无权因业主未缴纳物业费而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业主有权自由出入小区,物业公司应通过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如发出付款通知、提供宽限期等。若业主仍不缴纳,物业公司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但不得采取极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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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不当不能成为暂缓缴纳物业费用的理由。业主应基于合同约定按时缴纳费用,若服务质量不达标,可依据合同内容调整或拒付相关部分费用。建议记录服务不当的时间和证据,以备纠纷之需。违约不缴纳费用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