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不买房公积金有用吗

不买房公积金有用吗

时间:2024.02.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30人
律师解析:
买房公积金有用。
不用来买房公积金还有以下这些用途:
1、用来缴纳房租。客户如果是租的房子,与房东签订了相关的租房协议,就可以将公积金取出来交房租,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提示来操作就好,用公积金交房租可以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
不过用公积金缴纳房租,需要客户准备好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另外在提取额度上面也有限制,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
2、可以用来装修或者是改造自有房屋。当客户需要对自有房屋进行改造的时候,可以按公积金中心的要求来准备资料,申请提取公积金,取出公积金用来支付相关费用,减轻自己的压力。
3、用来建造自有房屋。如果客户打算自己建房,那么在取得一系列手续以后,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审核以后,会尽快将客户提取的资金安排到位。
住房公积金主要还是用来解决客户的住房问题,就算是客户不用来买房,用在自己建房上面也是一样的。
4、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治病。如果客户因为身体上面的原因需要治疗,本身的经济压力就已经很大了,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将公积金账户里面的资金取出来,用公积金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如果是家庭成员患病,有一些城市的公积金中心也支持提取公积金来治疗,不过这需要以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毕竟每个城市公积金中心做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5、失业后可以提取出来缓解生活压力。当客户连续失业一段时间且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取申请,将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在生活上,减轻生活压力。如果客户是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将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
6、其他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比如说在客户离退休、出境定居、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的,也可以将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交的公积金本身就是居民自己的财产,当居民有需求的时候,自然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将公积金取出来使用。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2、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房东擅自锁车不合法。承租人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

租房热水器自然损坏的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另有约定或承租人有过错的由承租人负责。首先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

交付房屋前订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出租方出租的合法性;承租房屋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房屋的交付状态;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融资租赁承租人破产,租赁物如何处置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租赁期间,出租人破产,租赁物视为破产财产;租赁期满后,如双方约定租赁物归承租人,则不纳入破产财产;若无约定或法定权属变动,租赁物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成为破产财产。

    浏览量:1089 2024-04-27
  • 老赖的公租房会被收回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公租房通常不易被收回,但在以下情况下可能面临回收风险:私自转借、转租或调整住宿分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结构或未经允许装修,且拒绝恢复;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或不道德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无故闲置且未续租或告知房东。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公租房被收回。

    浏览量:1364 2024-04-27
  • 房屋出租是债权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房屋租赁契约非传统债权关系,却包含债权债务关系。它规定承租人将房屋交予出租人使用,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归还房屋。具体条款涉及房屋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维护、解除、违约及争议处理等。

    浏览量:812 2024-04-27
  • 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

    李骏律师

    租房并不是一定要交押金,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实践中,为保证房屋租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好能把押金条款纳入租房合同中。

    播放量:1182 2022-06-07
  • 租房押金纠纷怎么处理

    李骏律师

    租房押金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播放量:651 2022-06-07
  • 租房提前退租扣房租吗

    李骏律师

    出租的房屋,如果提前退租,是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的,或者是扣除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一般依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播放量:789 2022-06-07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 租商铺违约纠纷怎么办

    1876人阅读

    首先是协商解决法,其次是调解手段, 具体而言就是在公正无私的第三方的见证下,通过双方自主自愿地进行友好洽谈与妥协沟通,从而得以消除纷争、达成和解之目的;再次则是仲裁手段,在此过程中,如不幸出现房地产纠纷问题,每位国民均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

  • 租法拍商铺纠纷怎么办

    1481人阅读

    1. 协商机制。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当事人可自由运用其合法处置权,通过深入沟通与理解,共同寻求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对此,双方须积极开展协商工作,提出一个符合双方利益诉求的合理方案,最终形成一份稳妥的争议解决协议。 2. 调解环节。

  • 租房变成买房纠纷怎么办

    1614人阅读

    商铺出租及转让争议可通过私下协调、第三方协商、仲裁及诉讼解决。法律依据包括《仲裁法》关于仲裁申请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优先的规定及《民法典》关于转租责任和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在解决争议时,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个人商铺出租纠纷怎么解决

    1743人阅读

    商铺与物业纠纷时,商铺主可向当地物业官方机构投诉。投诉前,建议书面表达观点,并查阅物业协议,找到物业失职环节。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处理相关投诉。商铺主应确保投诉有效并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