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变更股东要哪些材料

变更股东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4.03.0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51的股权能控制公司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我国《公司法》规定下,持有公司51%股权可实现相对控制,但重大决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赞同。要实现绝对控制,需持股不低于三分之二(67%)。因此,即使持股超过51%,也不能实现绝对控制。

    浏览量:923 2024-05-13
  • 股权转让价格怎么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股权转让定价可采用五种方法:双方协商定价、按出资额设定、根据净资产总额衡量、专业审计评估核算、参考市场竞拍或变卖价。这些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平合理。

    浏览量:1430 2024-05-13
  • 公司法董监高股份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股份可在股东间自由转移或转让给第三方。但转让时,公司需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颁发新证明,并更新章程和股东名册。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保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浏览量:1095 2024-05-13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什么限制

    1121人阅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须在2至50人之间。此限制基于有限公司的特性:资本联合与人合因素,封闭管理方式,规模较小,以及提升决策和经营效率。此限制适用于公司成立时及后续加入的股东,但不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因其有特别法律规定。

  • 股东参与经营出现亏损如何赔偿

    1563人阅读

    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行为负责。全额支付资金的股东在公司破产时无需承担额外责任。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在公司破产时补足认缴出资。

  •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退股吗

    1641人阅读

    对于未上市公司,股东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股权转让和公司回购。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间可自由转让股权,但转让给非股东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反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 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105人阅读

    股权代持协议有效的条件包括:遵循国家律法、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双方真诚、无欺诈地表达意愿;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满足其他法定特许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后,股权代持协议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