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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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争议方面的诉讼时效一般规定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障民事权益的法定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如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遵循该特别法规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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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共同所有财产纠纷时,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寻求公正合理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书和调解协议书应得到履行,否则权益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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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若无明确归属指示,默认视为家庭共有;但若父母在赠与时明确指定赠予对象,则此财产为受赠方单独所有,非赠予方配偶无权要求分割。这一原则建立在父母未明示财产分配的基础上。倘若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父母赠予房产的归属,则应按照双方共识而非法律规定来处置此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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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财产纠纷首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破裂可依法提起诉讼。诉讼流程主要包括四步:首先起草完备的民事诉状;其次携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接着依法院通知按时参与庭审;最后,若对一审裁判不服,须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或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递交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