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外婆的房子外孙女有继承权么?

外婆的房子外孙女有继承权么?

时间:2024.02.2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36人
律师解析:
外婆的房子外孙女是否继承权,视情况而定。
如果当事人的母亲健在,当事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如果母亲先于自己去世,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如果外公、外婆通过遗嘱把房产份额留给外孙女,也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

遗嘱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有以下几点: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

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社会养老保险怎样写起诉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社会养老保险民事起诉状撰写要点:1.明确原告(伤者/死者继承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性别、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2.被告方需提供详细的身份资料,如车主信息;3.精确的诉讼请求,可参照相关栏目;4.详尽陈述事实与理由;5.落款处,伤者或继承人签字/单位盖章。确保信息完整、诉求明确和程序合规。

    浏览量:1321 2024-05-10
  • 起诉保险公司诉状样板范文怎么写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这封诉状主要涉及原告(受害者或单位所有权人/法定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地址等,用于索赔。被告信息也需提供,包括个人或车主身份。诉讼请求需明确且基于计算表格。事实与理由部分详述案情。结尾处,原告(个人由受伤者或继承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并签字。

    浏览量:835 2024-05-09
  • 农村不动产证可以过户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农村不动产证在满足相关规定下可过户。有效产权证明者可根据法律进行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或集体经济组织内房屋交换等过户。办理时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方可申请过户。

    浏览量:1067 2024-05-09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万鹿勇律师

    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播放量:784 2022-06-09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 公证遗嘱如何收费

    1905人阅读

    在遗嘱公证环节,我们每份文书收费150-200元。遗产保管费用需详细商议后确定。确认遗嘱效力每份文书收费200-300元。财产继承、赠与及遗赠等证明服务,按所接受金额的2%收费,最低200元。

  • 公职人员不能继承宅基地是哪一条法律规定的

    1062人阅读

    公职人员不能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其分配和使用需经集体会议深入商议和严格审核后决定。因未明确预留为合法财产的资产不构成遗产,宅基地无法成为公职人员的法定继承财产。公职人员应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决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继承或处置宅基地。

  • 母亲去世,父亲健在,房产怎样继承

    1368人阅读

    如果母亲去世而父亲健在,房产传承需考虑:若母亲有遗嘱,按遗嘱指定继承人处理;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均有平等继承权。若房产为夫妻共有,先分父亲的一半,剩余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

  • 女儿嫁出去了还有继承权吗

    1710人阅读

    依据我国《民法典》,已婚女儿仍有继承权,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无论婚姻状态如何,女儿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资格。男女平等是法律原则,女儿继承权不因结婚受影响。离异、守寡等变化,女儿继承权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