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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情况称呼

直系亲属情况称呼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3 01:06:02 已帮助30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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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苏州社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回答"苏州社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答案如下: 【2016苏州社保报销比例】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2016-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调整?本文报道最新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消息,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何调整?社保基数怎么算?详情苏州医疗保险见下文。 2016-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 2016-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苏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 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1、符合苏州医保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 内,在职职工 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2500元 限额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 、门诊部 、单位卫生所及乡镇医院使用《社会保险卡》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其他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2、苏州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⑴苏州医保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 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确定,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 800元,退休人员700元;区 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为400元。 ⑵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⑶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⑷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康复医院、高新区安康医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按照住院分段结付的办法结付。 ⑸因病情需要进行市内转院连续住院时,可待出院后凭结算凭证及发票到市社保中心按高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希望您继续并对苏州医保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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