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人的一生中,可以写很多遗嘱,不过最后进行执行的回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有公证的遗嘱会已公证的为主。虽然说找律师执行遗嘱太贵了,但是法律效力强,期如不会有任何的分歧。没有条件的,就不用找律师了,直接用继承人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