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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的房子拆迁补偿
永久居住权的房子拆迁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3-03 11:17:17
已帮助285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居住权可以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方依据
拆迁
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
安置房
屋的居住权,即使共
同居
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
房屋所有权
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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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的房子拆迁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如何计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永久居住权声明具有效力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享有哪些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答: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安徽合肥有没有这样的政策,居住地拆迁,户口已迁移,还能分房吗
一,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搬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你的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可以享受。 二,农村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市农村的,现在村里搞拆迁,搞集中居住的,拆迁农民房子给四五六补偿,意思是瓦房四百,平房五百,楼房六百,他们盖的房子然后一千多卖给农民,他们这样做合法合规吗
关于新沂市土地拆迁补偿的回答为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即明拆迁
问题:我·是邳州市碾庄镇居民,我所居住的房屋属于徐连高铁拆迁范围,想咨询一下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或者认为征收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徐州2018年,最新限购是怎么规定的啊!?如果居住的拆迁房子没有房证,是不是算作没有房产?!
限购政策实施后,在限购区域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应如何办理购房手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已办理过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限购范围……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该负责人予以逐一解答。实行限购政策后,购房人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拟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意向后,购房人按下列程序办理购房手续:(一)本人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需持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原件到徐州市房产档案馆(解放北路坝子街)(新城区行政服务核心4楼也可办理)一楼东厅申请《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出具《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持个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或纳税凭据、《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等材料到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地税局开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一年纳税证明。(三)购房人应持个人持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或纳税证明、《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等材料,到开发企业如实填写《购房申明陈述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后,按照商品房买卖的有关规定,双方进行网上签订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查询证明》以及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原件由购房人持有,并在房屋产权登记时向房产交易登记核心提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只需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中的其中一项证明即可。已经办理过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在本市限购政策发布实施前,已通过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新购普通商品住房查询证明》在限购期内暂不收取费用。上述答案就是针对您所问的徐州限购政策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给出,望您采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一个低保户。赖以生存居住的鸡场被当地政府征收拆迁。补偿1钱财搬迁费2农村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一个汪塘需要我花三万块钱填平才可以建房。另外当地政府还收取我2万块钱的宅基地钱。请问合理吗
去问电老虎,由他们负责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本人2012年进入工作,15年在徐州结婚,由于男方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户口没有迁入,现在处于拆迁状态,我们租房居住,我想申请徐州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证件,我符合条件吗?
郑州一般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六证:①申请表;②户口本;③身份证;④婚姻状况证明;⑤月收入证明;⑥住房证明。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刘英
问题:房屋是男方爸爸的名字,男女双方离婚时,女子有居住权,现在房屋要拆迁了,女子能分到拆迁款吗
离婚只是分夫妻共同财产,
姚曙光
问题:你好,李斌律师:<br>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孩子共同抚养。她没有住处,暂住我家。我是农村的,家里房子多,就给她一间居住【协议上也是这么写的】。现遇到拆迁问她有没有权力得到安置房
拆迁是按照产权来界定的,至于地方政府处于人道主义或其他的原因给她的安置措施,和你家的房子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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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2 19:26:45
您好,您是被政府征用水田了?
问题:我想查一下国家分给个人的水田公家占用多少钱一亩?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47:40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有了宅基地后再向相关规划部门申请建房
问题:沛县乡下没有自建房,申请需要什么?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53:50
可以的,是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的
问题:我想问农村抢荒地国家争收有培常吗?
王金龙律师
2024-05-22 10:10:40
您好,建议您让律师介入分析,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我的私有田被村征用,用于打预制板?
张滢钰律师
2024-05-20 09:16:48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小产权房买卖拆迁引发问题官司可以打嘛?
王金龙律师
2024-05-17 19:49:11
你好 谁不让你修盖?具体是什么原因?
问题:家里的大棚塌了为什么不给修盖?
张滢钰律师
2024-05-20 09:16:48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小产权房买卖拆迁引发问题官司可以打嘛?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2 19:26:45
您好,您是被政府征用水田了?
问题:我想查一下国家分给个人的水田公家占用多少钱一亩?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53:50
可以的,是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的
问题:我想问农村抢荒地国家争收有培常吗?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王金龙律师
2024-05-22 10:10:40
您好,建议您让律师介入分析,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我的私有田被村征用,用于打预制板?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47:40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有了宅基地后再向相关规划部门申请建房
问题:沛县乡下没有自建房,申请需要什么?
王金龙律师
2024-05-17 19:49:11
你好 谁不让你修盖?具体是什么原因?
问题:家里的大棚塌了为什么不给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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