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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有什么方式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有什么方式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4 05:16:36 已帮助20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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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到高院申请再审驳回后,还有什么救济渠道
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省高检当然是会知道你在省高院申诉的情况的。你应当实事求是,以避免造成反感。供您参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向省高院申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该案依然处于二审的生效判决状态,是可以依此规定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的、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检察院将对整个案卷进行审察以确定是否提起抗诉,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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