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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的处罚

抽逃出资的处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2 09:28:11 已帮助2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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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的处罚

对于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就会构成抽逃出资罪,此时该股东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故,对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股东,公司登记机关将对其施以责令改正、罚款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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