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只要履行了法定手续,属于合法
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关于
分公司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