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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到新单位

社保转移到新单位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1 15:09:46 已帮助37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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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如何转移到新单位
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方法: 新单位在本地,已经离职的,拿到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然后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新单位不在本地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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